吳光:“儒緣”的內涵及現實意義
發布日期:2008-10-13 瀏覽次數:32979
我想主要是講儒緣。上午各位專家對“緣”做了很多的詮釋,對“緣”的理解也是多種多樣的。我講四點淺見:
首先,是“緣”的涵義。儒家的“緣”觀念,盡管在先秦時代還沒有形成一個明確的緣文化,但是這個意思已經是明確有了的。比如說儒家經典講到“幾”字(不是簡體字的“幾”),其繁體本字跟“緣”是有相同的地方,就是都有這個絞絲。《周易?系辭下》說“幾者動之微”,就與佛教的“緣起”意義相近。周敦頤《通書》里講“幾,善惡”,這個“幾”就是講善緣惡緣,又有機緣之意。我把“緣”作為三個含義理解:一個是緣份,緣份就是關系;第二個是機緣,就是講時機;第三就是因緣,就是因果和條件,不光佛教講,儒家、道家都講。因此“緣”的含義也是多種多樣的。
第二,是“緣”的分類。“緣”有很多種,第一是 “人緣”,第二是 “物緣”,第三是 “事緣”。人緣有 “親緣”有 “友緣”,還有“群緣”,社群、民族、國家都是 “群緣”。“物緣”是講自然界的關系,講物質生活、經濟生活的一種狀態。還有就是“事緣”,就是事情發展的機遇、時機,歷史發展的時機。這里面有偶然性,也有必然性。
第三,是“緣”的精神。我主要是講儒家對“緣”精神的理解。我把儒家的“緣”文化的根本精神概括為“以仁為本,以禮為用,以和為貴”的道德人文主義精神。“仁”的思想是孔子提出來的,講“仁者人也,仁者愛人”。所謂道德之“仁”也就是生活之“人”,有道德的人必須有愛人之心(即普遍的愛心)。后世凡是儒家都要講仁,如果不講仁的就不是儒家。所以說所有儒家的思想,“仁”是最高范疇,就像道家的“道”是最高范疇一樣。
仁是根本之道,禮是與時俱進的。各個時代有各個時代的禮,禮又是以和為貴的,所以中華“緣”文化,或者說儒家“緣”文化的根本精神就是“以仁為本,以禮為用,以和為貴”的道德人文主義精神。我在新加坡東亞哲學研究所做客座研究員時寫了一本小書,在1989年和1990年先后在新加坡、臺灣出版了,就是把儒家文化和西方文化進行比較,來確定儒學的理論特色與思想定位。我覺得儒家最根本的精神就是其道德人文主義精神,這也是儒家“緣”文化的根本精神。
這個“緣”文化是由幾個核心價值觀念組成的。我們知道,儒家提出了很多政治的、道德倫理的觀念,例如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;圣、和、忠、恕、敬;恭、寬、信、敏、惠;溫、良、儉、讓、中等價值觀念。漢代以后將“仁、義、禮智、信”作為“五常之德”。近年來,周桂鈿教授提出了儒學“一本五常”新說,認為儒學“一本”是“以民為本”,儒學“新五常”是“孝、仁、義、中、和”。我認為儒學有四大范疇可以作為儒家“緣”文化核心的價值觀念:一是“仁愛”,仁愛是以人為本的一種普遍的愛;二是“孝悌”,“孝悌”本來是親情,但是儒家將親情提升為道德的自覺,就成了道德觀念;三是“誠信”,“誠”就是真實無妄、誠實不欺,“信”就是恪守這個“誠”;四是“和諧”。儒家有很多關于和諧的討論,其理想境界就是“太和”境界。如《周易》講“保合太和”,《尚書》講“協和萬邦”,《論語》講“和為貴”、“和而不同”等等。《禮記?禮運》篇所謂大同社會,其實就是“和而不同”的“大和”(即“太和”)社會,保持多元和諧的理想社會。
仁愛、孝悌、誠信、和諧,這四大范疇就是儒家“緣”文化核心的價值觀念。
第四,“緣”的作用。“緣”的作用是很廣泛的,其一就是處理人際關系,需要用“緣”的精神和“緣”的核心價值去處理人和人的關系。其二就是有助于我們把握歷史發展的方向,歷史發展的趨勢,也就是把握機緣。其三,有助于建設和諧社會、和諧世界,這也是一種善緣。我們這個會的主題是講得非常好:廣結善緣。廣結善緣,就要結世界文化之緣、思想之緣,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上有一篇評論提出“今日中國拿什么去貢獻世界”的問題,我覺得就是拿中華文化的根本精神去做貢獻。這個精神就是前面講的核心價值觀念,仁愛、和諧、孝悌、還有誠信,就是道德人文主義精神。這樣,中華文化和西文文化更是可以結緣。現在有些人批評國學,有一篇文章叫《國學質疑》,其實他是不了解國學,也不了解儒學。現在有的人到國外去跑了一圈,甚至沒跑一圈,就以為中國什么都不行,就在那里大批中華文化、大罵“文化保守主義”,這叫“假洋鬼子罵國學”。其實,中華文化傳統歷來不是固步自封的,而是立足傳統、與時俱進、兼容并蓄多元文化的。儒家的文化精神,乃至中華文化的基本精神,不僅沒有消失,而且是我們現代生活的需要,也是我們建設和諧社會和諧世界的需要。所以我覺得,儒家的“緣”文化是具有普世性價值的,也必然能對世界文化的發展,對和諧世界的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。
(作者系浙江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、浙江省文史館館員)